对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者团结惩戒
- 时间:2017-06-01
- 泉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为加速推进电力行业信用系统建设,建设健全失约团结惩戒机制,国家生长刷新委、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审查院等17部分团结签署《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约市场主体及其有关职员实验团结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于克日印发。
备忘录显示,团结惩戒的工具为违反电力管理等相关执律例则划定,违反忠实信用原则,经政府主管部分认定保存严重违法失约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职员。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生意机构、调理机构、售电企业及加入电力市场生意的电力用户。上述团结惩戒工具,由国家生长刷新委按期汇总后提供签署本备忘录的各部分。
备忘录列出的惩戒步伐达13项,包括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在政府市场主体目录中移除,在电力生意机构作废电力生意注册。对售电公司电力生意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电力生意注册申请,依法依规限制失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当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将失约状态作为其融资或对其授信的主要依据或参考;列入税务管理重点监控工具,增强税收危害管理,提高监视检查频次;限制加入工程等招标投标运动等。
各部分遵照有关划定,对团结惩戒工具接纳一种或多种惩戒步伐。同时,建设惩戒效果按期转达机制。涉及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政府主管部分将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约“黑名单”的相关信息提供至其他部分,由其他部分凭证备忘录接纳惩戒步伐。
据悉,国家生长刷新委及地方主管部分对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约“黑名单”举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并提供应团结惩戒的相关部分。关于从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约“黑名单”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职员,相关部分应实时阻止实验惩戒步伐。
原问题:对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者团结惩戒
下一篇:发改委:电力市场 诚信为先!